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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6-01 16:53:01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并具有一定優勢的新能源產業鏈體系。在目前新形勢下,我國新能源產業必須強化創新驅動,統籌發展與安全,促進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項目建設的規模化、市場化發展需求,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點在簡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務水平上。
■ 一是持續提升項目審批效率。
■ 二是優化新能源項目接網流程,提升服務水平。
■ 三是健全公共服務體系,補足短板。
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占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的新階段。同時,新能源開發利用仍存在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不足、土地資源約束明顯等制約因素。《實施方案》強調,要實現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必須更好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突出模式和制度創新
《實施方案》堅持統籌新能源開發和利用,堅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舉,突出模式和制度創新,在四個方面提出了新能源開發利用的舉措,推動全民參與和共享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通過建立完善新能源綠色消費認證、標識體系和公示制度,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加強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有效銜接,有效引導各類工商業企業利用新能源等綠色電力制造產品和提供服務,鼓勵各類用戶購買新能源等綠色電力制造的產品。
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實施方案》指出,傳統電力系統是以化石能源為主來打造規劃設計理念和調度運行規則等,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必須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適應新能源比例持續提高的要求,在規劃理念革新、硬件設施配置、運行方式變革、體制機制創新上做系統性安排。
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與傳統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較低,占地面積大。隨著新能源規模快速擴大,土地資源已經成為影響新能源發展的重要因素。《實施方案》進一步強化新能源發展用地用海保障,通過明確用地管理政策、規范稅費征收、提高空間資源利用率、推廣生態修復類新能源項目等措施,推動解決制約新能源行業發展的用地困境。
根據《實施方案》,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基礎上,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布局建設大型風光電基地,將新能源項目的空間信息按規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統籌安排大型風光電基地建設項目用地用林用草。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曾指出,西部地區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資源都比較豐富,要繼續發揮好對國家能源安全的戰略支撐作用。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披露的數據,中國已在沙漠、戈壁、荒漠規劃建設4.5億千瓦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達到我國歷史最大規模。
中國技術經濟學會環境技術經濟分會理事張建紅表示,國土空間規劃是國家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普遍占地較大,而且涉及土地類型復雜,用地目的多樣,給新能源項目的開發建設帶來很大難度。
張建紅認為,除了部分海上風電,未來需要3萬-4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或空間,才能滿足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用地需求,雖然只占國土面積的3%-4%,但現在土地緊張,用地問題已成為制約新能源行業發展的最大問題。《實施方案》將新能源項目的空間信息按規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保障了新能源項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保證了項目規劃的合法性。